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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局主席致辞董事局董事局委员会董事会议公司管治报告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乃于二零零三年十月六日组成,以提高有关公司董事及高级经理的薪酬事宜的适合性、透明度及向股东的问责程度。薪酬委员会现时由三名董事组成,即主席宋林先生及成员Anthony H. Adams先生和马照祥先生。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角色为激励及挽留行政人员,以及确保公司能于市场上吸引出色人才,以将股东价值提升至最高。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须参考市场标准而厘定。

薪酬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 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订此等薪酬政策,向董事局提出建议;
2) 获董事会转授以下职责,即厘订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董事须付出的时间及董事职责、集团内其他职位的雇用条件及是否应该按表现厘订薪酬等;
3) 透过参照董事会不时通过的公司目标,检讨及批准按表现而厘定的薪酬;
4)

检讨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那些与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有关的赔偿,以确保该等赔偿按有关合约条款厘定;若未能按有关条款厘定,赔偿亦须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造成过重负担;

5) 检讨及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等安排按有关合约条款厘定;若未能按有关合约条款厘定,有关赔偿亦须合理适当;
6) 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7) 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自行厘订薪酬;
8) 就执行董事的薪酬建议咨询主席及/或行政总裁,如认为有需要,亦可索取专业意见书;
9) 研究其他由董事会界定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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